2009年10月5日

今天是星期六,我對著已經黏在電腦椅、捷運的弧形座位、扶手椅等各種椅子上好幾週的臀部下了一個決斷的命令:「站起來,去跑步!」幾週前,我剛讀完村上春樹的《關於跑步,我想說的其實是......》,村上寫他同時身為小說家和跑者,在十幾年的馬拉松經驗中,悟到了許多和寫作相通的道理。倒不是在跑步中時常會獲取靈感,而是長距離跑步訓練了他寫作長篇小說所需要的耐力和毅力,從肉體慣性的勞動中,建造了他「這個人具體的內容」。

看完這本書後,我迫不及待地到住家附近的小公園,想要來一場挑戰自我的跑步。(人家村上先生已經年過半百,可還是能跑42.195公里的跑者呢,自己說什麼也沒有理由懶惰,總之,別囉唆,穿上鞋子跑出去就對了,就像寫作一樣。)板橋,也就是我現在居住的城市,是個擁擠的地方。這個社區小公園每到黃昏,紅土操場上就擠滿了附近的居民,遠遠的就從樹籬笆的空隙間看見許多人頭,繞著兩百公尺的跑道一圈又一圈慢速移動著,像電視畫面掉格的殘影。我在操場邊仔細暖了身,轉脖子、把腰扭開、用力甩手、蹲下拉腿筋,也把腳踝轉鬆了,然後移動腳步,用和人群相同的速度,加入慢跑的人潮。

我一圈一圈的地跑,呼吸始終維持在跑四步一吸,再四步一吸的穩定頻率。講求心肺運動的人應該不會認同我這種跑法,速度慢到像在競走,簡直沒什麼運動量可言吧,只是為了達到那運動二十分鐘的最低標,而跑得如此慢。但跑一千公尺後,我仍然開始流汗,腳步逐漸變得沈重,跑過了兩千公尺後,頭部兩側因為缺氧而微微抽痛起來。估計一下時間,應該已經過了二十分鐘,我加大步距,調快速度。最後一圈,要跑得過癮。我對自己說。
加速的那一刻,我想起那場賽跑。

時間是炎熱的中午,我代表我們班出賽,要和其他班級的選手比賽兩百公尺短跑,角逐參加縣比賽的資格。當時的我還不知道,其實我的雙腿並不適合短距衝刺,二年後升上國中,因為跑步方式錯誤導致嚴重而習慣性的拉傷,以至於必須永遠退出短跑比賽。代表班級出賽只是因為我的學業成績好,而且看起來不至於弱不禁風。國小時期總是這樣,第一名由老師指定當班長,第二名當副班長,第三名則當學藝或總務股長,只有康樂股長不循此例,同學會推派人緣最好、最活潑好動的那一個,負責出點子辦同樂會,班會時講笑話娛樂大家。運動比賽和班長、副班長選派原則一樣,我曾經代表班上參加過跑步、跳高、跳遠,甚至差一點被選進巧固球校隊。

比賽總共有八個跑道,我分配到最內側數來第二或第三跑道。雙腳踩在第一次踩上的起跑踏墊上,身體向前傾,雙眼像鷹一樣銳利,盯著前方因為熱氣上升而扭曲的紅土跑道。我面無表情,腎上腺素在體內奔流,心臟有力地敲擊著胸腔,心跳加速,胃揪成一團往上升,像海星的胃那樣穿過喉嚨,感覺就要從嘴巴嘔出來的時候,「砰!」槍響了。

「加油!加油!」兩旁同學的吶喊聲隨著我的起跑瞬間被拋在後面,我奮力邁開腳步,卻發現雙腳怎麼像綁了鉛塊一樣沈重,同一時間,右邊的選手切過一陣薄薄的風,越過我向前衝去,經過第一個彎道時,左邊的選手前傾的身體也頓時超前了。「怎麼回事?我在做夢嗎?」我不敢相信還沒跑到一半,眼看就要輸了。

這時候,我完全聽不見外面的聲音,只聽見自己口中吐出的呼吸聲,像風琴的風箱一樣粗重而緩慢。我的雙腳踏在跑道上彷彿踏進流沙,每一步都在陷落,頭頂上的太陽散發灼熱的光線,選手們飛奔而過揚起的紅色沙塵,都讓我頭昏目眩。我只能閉上眼睛,不去看已經遙遙領先大半圈的選手,和讓我頭暈的太陽,專注在把腳從流沙裡拔出來,繼續向終點移動。

等我再度張開眼睛,已經看到班上的同學站在終點,嘴巴張大哇啦哇啦喊著什麼,雙手不斷揮舞著,我下意識把頭往前一伸,腳也在這時踩過了終點線。「轟!」尖叫吶喊聲、裁判宣佈名次聲、隔壁選手的喘氣聲一下子衝進耳朵裡,我又聽得見了,同學圍過來身邊,嘴巴裡說什麼我似乎都聽不見,因為我知道自己已經輸掉了比賽。

然而,此刻只有我自己。我不代表誰,只為了自己而衝刺,跑向那個自己訂下的終點。沒有人在旁邊加油喝采,也沒有輸或贏。最後一圈,我要跑得過癮。

※此文經美里老師微幅修改過,句子旁打圈圈、加註評語頗令人懷念呢。

2 則留言:

Vanessa 提到...

小丸:

你的Blog很久沒更新了,什麼時候要再開跑啊!?

mlk 提到...

啊,被抓包了!看來不開店也不行哩...: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