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8日

知錯能改

今天,大概是我平緩的日子中,陡然高起的險升坡。我和來幫忙重灌電腦的C,不小心將N借給我用的電腦硬碟給格式化了,裡面的資料現在生死未卜。當然,N非常生氣,我完全可以理解。可是,我還沒有完全理解的是,為什麼類似這樣,因粗心犯下的錯誤,我始終沒有學到教訓?

我不禁想起,好幾次我放著滾沸的熱水在瓦斯爐上燒著,人卻毫無意識地出門,直到幾個小時後室友回家,發現瓦斯爐上已經被燒焦的水壺,驚聲尖叫,因為我的粗心差點釀成慘劇。回頭去想,如果水壺真的耐不住高熱而燃燒起來,旁邊就是瓦斯管線,會有什麼樣的後果?我口口聲聲答應室友們絕不再犯,後來卻還是發生了一兩次同樣的事情。是否真的要一個更慘痛的經驗降臨,我才會學到教訓?

更早以前,我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,第一次撰寫一個獨立的企劃案要到高雄投標,前一天熬夜趕工做ppt,和同事兩人竟忘了去影印店拿明早要投案的企劃書,只好隔天一大早緊急叫快遞送到高雄。我和當時的老闆一起坐火車,大半的時間是尷尬的沈默,度日如年地相鄰坐了兩個小時,她對我說:「妳怎麼可以如此sloppy?」語氣之重,對比前半段旅程的沈默,顯然她真的對這個過失非常生氣,因為事關幾百萬的投標案。我第一個反應是在心底叫屈,因為企劃書是我同事送印的,我以為她會去拿回來,事實上,當時我完全專心在趕隔天要交的所有文件,頭腦裡根本沒有一個完善的清單來提醒自己要帶的所有物品,甚至還勞動我同事跳下來幫我趕工、送印文件。在老闆對我說重話的當下,我心裡懊悔不已,但是,這個經驗似乎也沒有成為我往後必須嚴謹對待工作的信條。我仍然常常丟三落四,雖無傷大雅,但明明知道自己有這個缺點,卻無法下定決心改進,缺少紀律確實讓我吃足了苦頭。

我常常活在懊悔中,為我所做的,或沒有做的事情後悔。我活在過去的陰影,和對未來的幻想中,而忽略了當下,這個我最應該付出精神和力量的片刻。日文裡的「學習」漢字寫作「勉強」,我過去太縱容自己,因循苟且,不求進步。今天寫下此文,是為了提醒我自己,記取教訓,珍視每一個錯誤並確實從中學習。知錯而不改,是對人生最大的不負責任。謹記之。

2010年1月26日

念舊

昨天,同一層樓的同事Gina打電話來說,L這禮拜要回馬來西亞了,我們要辦一個以物易物party,加上一場還沒規劃好的整人遊戲,一起「歡送」L回大馬,提醒我今天記得帶點二手衣物到工作的書店去交換。

電話中,我在頭腦裡環視著虛擬實境的房間,偏著頭想了想,一時想不起有什麼東西好拿出來交換的。我非常愛丟東西,過了半年一年用不到的東西,在每週或每個月的打掃過程中就會被我丟棄。我想可能和習慣在外租屋的經驗和習慣有關,我總是把物品囤積量控制在一間四坪大小可以容納的數量以內。

二年前我為了容納情人偶爾來住,狠下心租了一層舊公寓,大小約十二坪的獨立門戶小套房,有一間大起居室﹝住慣雅房的我,在此之前一直不太能理解為何 一般人慣稱的「起居室」是指客廳,而非行走坐臥皆在其中的寢室﹞、像火柴盒一樣僅容旋馬的臥房、一間浴室、一個沒有門沒有電燈的木造小倉庫,和一個小洗手台、瓦斯爐、洗衣機組成的狹長空間,名曰廚房,實則像穿堂。

那樣大的空間對我來說,還真是空前體驗,剛搬進去的時候還沒有多少家具,總覺得晚上一個人睡在那裏空蕩蕩的,怪沒安全感。聽房東說,那裡幾年前曾住著一戶印度人家,小孩晚上就排排睡在小倉庫裡,那兒是五個小孩的通舖,那是一家七口哪,我聽了直呼不可思議!後來朋友們陸陸續續送了二手家具來,雖然這房子號稱是整層公寓,但畢竟是小套房的坪數,比例尺總覺得不太對,一張二手長桌翻來覆去總是橫在屋子中央,礙眼得很,大賣場買的鐵置物架也搬過來移過去好幾次,才找到安分不礙事的角落待下來。房東留給我的木椅太高又太深,坐起來腰痠背疼,但總想著租房子嘛,何必花錢添購家具,往後會搬到哪、放不放的下還不知道呢,真是移民性格。捨得買的只有書櫃,因為以往房東留的書櫃總裝不下我的書,只好自己買一個合用的。

那個時期是我「家當」最多的時候,加上情人個性念舊,老是喜歡在外面東撿西撿,在路旁看到別人家要丟掉的桌椅、櫃子,甚至從地板上挖起來的老式雕花磁磚,就會在旁邊流連半天。好幾次撿了回我家,就往倉庫一堆,從此再也不見天日。後來我學乖了,只要她又在路邊看上什麼古老玩意徘徊不去,我就惡狠狠地、頭也不回地往前進,表達我無言的抗議。

搬離單人小公寓後,我又住回雅房,家當也自然少了,住了快二年,增加的只有書和幾件衣服,四壁一如我搬進來的樣子,只掛著一張世界地圖和三年前從泰國買回來的大象畫。我惦記著要找幾樣二手物品的約定,在房間裡逡巡,舉目只有書、衣服、CD和DVD、一床被子和零碎的日常用品,一眼瞄到原本要放上網拍的不合適的毛線帽二頂,如獲至寶,趕緊拿出來放進提袋。原本想著還要找二本書充數,書櫃裡巡了二遍,拿出張蕙菁的散文集,猜想也許已不會再讀她?隨手翻開一頁,匆匆讀完一篇,霎時,彷彿對舊情人的眷戀又浮上心頭,沿著書頁一字一字蔓延開來。我只好悻悻然將書放回書櫃,只拿走棄之可惜的毛帽。

走出房間,我的眼光觸到當時從小公寓拆下、前老闆送我的吊燈和雜物一起堆在客廳櫃子上;已染了一層灰的紫紅色蛋型花缽不知該擺哪裡,頹然坐在地上;滿是刮痕的淺色木頭凳子被塞在電腦桌下偶爾拿來放腳......這些物件,攜帶了我過往的記憶,每次注視其上,就會想起那年小公寓飄著河堤邊潮濕的空氣,悶熱夏夜裡肆意飛奔的蟲族,冬天冷風刮過腳背的刺骨冰涼,昏黃的燈光裡兩個緊緊相依偎的人影,揮霍著似乎漫長的青春時光......回過神來,不禁失笑,我這會兒不是也掉入了時空陷阱裡,不知不覺念起舊來了嗎?

2009年10月5日

今天是星期六,我對著已經黏在電腦椅、捷運的弧形座位、扶手椅等各種椅子上好幾週的臀部下了一個決斷的命令:「站起來,去跑步!」幾週前,我剛讀完村上春樹的《關於跑步,我想說的其實是......》,村上寫他同時身為小說家和跑者,在十幾年的馬拉松經驗中,悟到了許多和寫作相通的道理。倒不是在跑步中時常會獲取靈感,而是長距離跑步訓練了他寫作長篇小說所需要的耐力和毅力,從肉體慣性的勞動中,建造了他「這個人具體的內容」。

看完這本書後,我迫不及待地到住家附近的小公園,想要來一場挑戰自我的跑步。(人家村上先生已經年過半百,可還是能跑42.195公里的跑者呢,自己說什麼也沒有理由懶惰,總之,別囉唆,穿上鞋子跑出去就對了,就像寫作一樣。)板橋,也就是我現在居住的城市,是個擁擠的地方。這個社區小公園每到黃昏,紅土操場上就擠滿了附近的居民,遠遠的就從樹籬笆的空隙間看見許多人頭,繞著兩百公尺的跑道一圈又一圈慢速移動著,像電視畫面掉格的殘影。我在操場邊仔細暖了身,轉脖子、把腰扭開、用力甩手、蹲下拉腿筋,也把腳踝轉鬆了,然後移動腳步,用和人群相同的速度,加入慢跑的人潮。

我一圈一圈的地跑,呼吸始終維持在跑四步一吸,再四步一吸的穩定頻率。講求心肺運動的人應該不會認同我這種跑法,速度慢到像在競走,簡直沒什麼運動量可言吧,只是為了達到那運動二十分鐘的最低標,而跑得如此慢。但跑一千公尺後,我仍然開始流汗,腳步逐漸變得沈重,跑過了兩千公尺後,頭部兩側因為缺氧而微微抽痛起來。估計一下時間,應該已經過了二十分鐘,我加大步距,調快速度。最後一圈,要跑得過癮。我對自己說。
加速的那一刻,我想起那場賽跑。

時間是炎熱的中午,我代表我們班出賽,要和其他班級的選手比賽兩百公尺短跑,角逐參加縣比賽的資格。當時的我還不知道,其實我的雙腿並不適合短距衝刺,二年後升上國中,因為跑步方式錯誤導致嚴重而習慣性的拉傷,以至於必須永遠退出短跑比賽。代表班級出賽只是因為我的學業成績好,而且看起來不至於弱不禁風。國小時期總是這樣,第一名由老師指定當班長,第二名當副班長,第三名則當學藝或總務股長,只有康樂股長不循此例,同學會推派人緣最好、最活潑好動的那一個,負責出點子辦同樂會,班會時講笑話娛樂大家。運動比賽和班長、副班長選派原則一樣,我曾經代表班上參加過跑步、跳高、跳遠,甚至差一點被選進巧固球校隊。

比賽總共有八個跑道,我分配到最內側數來第二或第三跑道。雙腳踩在第一次踩上的起跑踏墊上,身體向前傾,雙眼像鷹一樣銳利,盯著前方因為熱氣上升而扭曲的紅土跑道。我面無表情,腎上腺素在體內奔流,心臟有力地敲擊著胸腔,心跳加速,胃揪成一團往上升,像海星的胃那樣穿過喉嚨,感覺就要從嘴巴嘔出來的時候,「砰!」槍響了。

「加油!加油!」兩旁同學的吶喊聲隨著我的起跑瞬間被拋在後面,我奮力邁開腳步,卻發現雙腳怎麼像綁了鉛塊一樣沈重,同一時間,右邊的選手切過一陣薄薄的風,越過我向前衝去,經過第一個彎道時,左邊的選手前傾的身體也頓時超前了。「怎麼回事?我在做夢嗎?」我不敢相信還沒跑到一半,眼看就要輸了。

這時候,我完全聽不見外面的聲音,只聽見自己口中吐出的呼吸聲,像風琴的風箱一樣粗重而緩慢。我的雙腳踏在跑道上彷彿踏進流沙,每一步都在陷落,頭頂上的太陽散發灼熱的光線,選手們飛奔而過揚起的紅色沙塵,都讓我頭昏目眩。我只能閉上眼睛,不去看已經遙遙領先大半圈的選手,和讓我頭暈的太陽,專注在把腳從流沙裡拔出來,繼續向終點移動。

等我再度張開眼睛,已經看到班上的同學站在終點,嘴巴張大哇啦哇啦喊著什麼,雙手不斷揮舞著,我下意識把頭往前一伸,腳也在這時踩過了終點線。「轟!」尖叫吶喊聲、裁判宣佈名次聲、隔壁選手的喘氣聲一下子衝進耳朵裡,我又聽得見了,同學圍過來身邊,嘴巴裡說什麼我似乎都聽不見,因為我知道自己已經輸掉了比賽。

然而,此刻只有我自己。我不代表誰,只為了自己而衝刺,跑向那個自己訂下的終點。沒有人在旁邊加油喝采,也沒有輸或贏。最後一圈,我要跑得過癮。

※此文經美里老師微幅修改過,句子旁打圈圈、加註評語頗令人懷念呢。

2009年5月18日

覺知的生活

緩慢前進的生活中,還是會遇見一些新的人,有的像是新盆栽裡埋下的種子,幾天之後從預期的地方探頭打招呼,或有的偏離預期位置一些,晚了一陣子發芽,但有一種「終於,見到你了」之感。或者也可以是一些舊識,彼此轉換了時空、工作、身分(從同事變成朋友,從朋友變成同事,或從朋友變成更親密一點或更疏離一些的人)再相見,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,大體上是充滿祝福的。

從來我對「人」不很敏感,射手座的神經大條加上摩羯座的木訥笨拙,常常搞得別人滿頭烏鴉飛,自己內心戲連連。曾經不怕死地挑戰「媒體公關」這個職務,結果成績還不壞,但暗自許下再也不做第二次的心願(現在不發重誓,以免禍及自身,跌破眾人眼鏡之餘還跌掉自己的命)如果我可以從小叮噹口袋裡選一樣法寶,我應該會很想要一個讀心眼鏡,讓我戴上之後就可以洞察人心,明察秋毫,讀到每個人的真心話和潛台詞。小叮噹不存在,所以我起心動念學塔羅。

最近剛上完小阿爾克納牌,進入大牌的課程。算塔羅的次數越來越多,也越來越發現,除了準確度之外,對於人性和問題的詮釋,才是塔羅真正吸引我的部份。奧修說,行為本身沒有好壞,絕對不要用行為去評斷一個人,而是想辦法去找出他做出行為當下的覺知狀態。在他的定義中,在覺知裡,所有被消解、遺忘的便是惡,所有變得更強大有力的,便是善和愛。然而真正的覺知難以用語言表述,唯有親身體驗才能知道。

奧修說了一個故事為例。有一位受人敬重的禪師,有個一犯再犯的毛病,就是愛偷門徒的小東西,因此被一再地送入監獄。人們很不解,平日尊敬他的官員也疑惑地問他:「師父,為何你要偷拿於你無用的東西,你偷拿一隻舊鞋子對你究竟有何益處?」他一直笑而不答。直到禪師年老病衰,眾弟子求他說明,不然這個困惑就要隨他入土了。禪師終於說,因為他發現了監獄裡的人,比外面的人更自然、更純淨(不像監獄外的人,過著偽善、不坦誠的生活,他們之中有許多懷著強烈的恨,並且明白表現出來)。他在獄中教他們靜心,監獄於是變成了僧院,而且是禪師待過最好的僧院。「當我去世後,監獄裡就會留下一條延續的線,總會有一些老一輩的人在裡面傳授靜心,如此不斷綿延下去。」禪師說。

監獄在常人眼裡是地獄,至少是難以親近之地,這位有智慧且「叛逆」的禪師卻樂意以身犯法。我不入「地獄」誰入?原來眾人眼中的地獄卻是他心中的天堂。

覺知可以改變一個人主觀的詮釋,因為在覺知裡面沒有眾聲喧譁,沒有備受干擾的自我的「頭腦」,甚至沒有身體的痛苦。「當你記得覺知比遺忘的時刻多,蛻變就發生了。」我期待那一刻的來臨。

2009年5月1日

被放大的時刻

前些日子在讀《生命的時間學》,一方面因為生活瑣瑣碎碎的事情太多,一方面也因為這本書太有趣,捨不得一下子讀完。書裡主要探討人對時間的感受,其實並非跟著時鐘分秒針在走,人的內在時鐘、回憶、人對事物的主觀認知感受,都會影響時間感。「時間像口香糖」,可延展可縮短,而每一個時刻都可以被放大縮小。

今天上塔羅課,講到《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》。片中男主角被智者蘇格拉底一把推下橋,突如其來的意外狀態讓他瞬間回到了「當下」——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,他在驚恐當中看見四面八方的人,用比平時慢十倍的動作走路、彼此交談、親暱接吻(我記得那是兩個女生的吻,緩慢的狀態下顯得特別激情、慾望飽滿)風吹拂過樹稍,樹葉款款搖擺,所有的聲音、光影、動作都像透過放大鏡呈現,他可以同時察覺許多事件,平常根本不可能做到。這強大的覺知力量一直持續到他終於爬上岸,滅頂危機解除,他又回到了一般人的覺知狀態。

這段幾分鐘的劇情就寓意深刻,這部西方電影處處透露著東方禪意。小白老師說,看個十遍也不為過。我想,在我學習塔羅之後,應該會看出更多第一次看時還不能懂的隱喻吧。馬上就和小白說好了,在我家客廳安排一次放映和靜心活動,邀同學們來參加,期待期待中。

2009年3月24日

晨之美

早上,鬧鐘響過半個鐘頭,勉強撐開眼皮,把還沒夢完的畫面隨意擱在床頭。蓬著頭走到浴室扭開水龍頭,想一秒鐘,決定放棄用左手刷牙的練習,用左手刷牙的早晨,好像也不會特別有靈感,今天就算了。

前幾天打球似乎扭傷了腰,在這樣清冷的早晨,陣陣酸痛提醒著我疏於使用的身體部位。回想一下高中跳的體操動作,按照記憶中的樣式轉了轉頭、脖子、腰、膝蓋,身體終於在這時漸漸醒過來,很不情願地,帶著骨頭咯啦咯啦的摩擦聲音。高中時,八點鐘全校集合在操場跳晨操,低頭還聞得到和著濕泥的青草腥甜味道。晨光美好。

10點整,很多人已經在辦公室裡收發email,打電話,拜訪客戶,而我正穿著睡衣往土司上抹花生醬,從微波爐拿出溫牛奶,配著電視吃早餐,假裝自己是老闆,熱心地看著CNN播報國際新聞,模擬公司的下一個決策。亞洲股市今天反彈,油價還在下跌,蘋果電腦昨天發表新手機,記得等一下要看看微軟網站有什麼新消息......

咕嚕喝完最後一口牛奶,進廣告。我關掉電視,沒有管家幫我洗碗盤,我得自己來,今天天氣看起來不錯,把溢出洗衣籃的衣服倒進洗衣機。倒了杯水進房間,打開電腦,在連線等待email收進信箱的同時,腦袋中的秘書吐出十三件待辦事項,寫下六件該頒發今日最重要任務的,開始敲打鍵盤,並且極力阻止自己把滑鼠游標移到五花八門、用文字不斷搔著癢的各條超連結上,以免掉入網路迷宮裡。

2009年3月15日

Young@Heart

前天去看了《搖滾吧!爺奶》試映,很棒!雖然我不能算是搖滾迷,但是一群平均年齡超過七十五歲的阿公阿嬤演唱Sonic Youth、Coldplay、Jimi Hendrix、Bob Dylan、David Bowie、Bee Gees、Radio Head、James Bwown...這些搖滾天團、大師的經典名曲,在「聽覺」和「視覺」上的震撼,我想絕不亞於看原唱的現場演出!樂團成員把他們充沛的生命力徹底rock出來,slogan也下得很貼切:18歲唱五月天不稀奇,92歲唱搖滾越才厲害!我覺得英文片名(也是樂團名)Young@Heart取得好,身體老邁衰弱,隨時都可能蒙主寵召,但心靈卻那樣年輕自由的高度反差,讓這部紀錄片感動人至深。

這部片讓我想到從小把我帶大的阿嬤,她今年應該七十五歲了。她和阿公一輩子操持農務,無法離開家裡超過一天(離家最久的記錄應該是叔叔幫她安排到韓國旅遊五天,她從第一天到回台都在想家,和家裡的田)。直到最近一二年,我發覺她老的越來越快,但是卻越來越可愛。她喜歡拿阿公的高血壓和光頭、自己的小病小疾開玩笑,孫子已經長大了,她還是樂意拿零錢去巷口柑仔店買汽水糖果餅乾,然後自己先拆來吃一口。她講話的神情像小孩子,一點點小事情就可以把她逗得很樂。她不搖滾,可是很有幽默感,甚至鄉下人非常忌諱談論死亡,她卻可以把它當作一則笑話,她現在常對孫子說:「等我翹掉,你們就可以逍遙囉。」

我不怕老,甚至我還期待我滿四十歲、五十歲或七十歲的時候,對於人生會有怎樣不同的體悟。見過了大風大浪之後,如何還能保有赤子之心,像Young@Heart的阿公阿嬤們,面對死亡步步進逼,仍能把握最後的時光,揮發熱情。樂團指揮,也是創辦人Bob Cilman無疑找到了一個扭轉現實的方法,來讓這些已準備從生命中退隱的長者,反過來告訴世人生命的可貴。